建党工作制度
1、 建党工作的重点对象是优秀的教职工和优秀的高三学生。2、 党总支和分支部每学期至少对党的发展工作专题研究一次。3、 分支部应由专人分工联系,关心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和生活,高中分年级建立党课小组。4、 对提出入党申请的教职工,由分支部指派党员为其政治导师。5、 对预备党员后预备期内加强教育,由入党介绍人具体负责联系。6、 总支以下建立高三年级党支部,负责高三学生党员发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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