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培养制度
1、 党总支要负责做好学校干部的管理工作。2、 党总支每学期召开一次教工座谈会,听取对在职干部的意见。3、 学校每年年终对干部进行一次民主评议。4、 根据德才兼备原则,培养、推荐好干部,特别是35周岁以下青年干部的选拔培养。5、 学校干部的选拔必须遵循学校重大工作问题的议事规则。6、 本制度所指的干部是指学校中层(或相当于中层的)及其以上的干部。
沪ICP备05028997号沪公网安备 31010102003828号
上海市格致中学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10 - 2019
地址:上海市广西北路66号 邮编:200001 电话:67157666、63510228 传真:33040215
违法举报电话 63510228*2701 67157666*2701 email:gezhi@gezhi.edu.cn、gezhi@hpe.cn
中文域名:上海市格致中学.公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