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新条例颁布,增强学生维权意识
作者:德育处 发布时间:2005-3-2 点击数:2134
历经上海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十六次会议三次审议,经过近一年的努力,倍受关注的《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正式出台,并于2005年3月1日起实施。此条例是在对《上海市青少年保护条例》进行全面修订的基础上形成的废旧立新的地方性法规,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关心未成年人成长发展的精神,凝聚了童心意向和普通市民、专家的智慧,更符合上海的实际,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为了使广大学生能充分了解《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校德育处专门组织学生进行了一次有针对性的教育活动,邀请我校政治教研组组长何平老师为大家进行条例的辅导讲座。何平老师在讲座中,一方面结合条例的条款,一方面联系我校的实际,使同学们了解到在当今社会所出现的一些新问题,如减轻学习负担、校园安全、网吧管理、公共文化设施开放等,在条例中都予以了规范,使同学们体会到在《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中师道尊严、家长权威与未成年人人格尊严并重,教育价值取向与保护方法相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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