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和推进依法治校、依法行政,民主管理,学校落实《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本市教育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校务公开》要求,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确保与人民群众沟通渠道更加畅通,保证各项教育改革与管理工作公开、公正、透明,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我校制订了《上海格致中学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从制度上保障民主管理的实施。基本形成了四个操作要点:
领导干部重视,统一思想认识;组织机构落实,形成工作合力;分层公开内容,深化实施细则;落实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办法。
并且做到:
一、领导干部重视,统一思想认识
我校领导对政务公开问题十分重视,并把它作为学校工作的要点。 通过公开政务进一步增强教育教学工作的民主性和透明度;自觉接受学生、教师、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共同促进政治文明与和谐社会的建设;促进基本实现学校现代化的进程。政务公开的基本目标基本达到。
二、组织机构落实,形成工作合力:成立了政务公开和校务公开、民主管理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我校领导具有强烈的依法治校意识,本着“依法治教、规范操作”的方针,由党政牵头成立了组建上海市格致中学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加强对民主管理的有效领导和监督。
三、分层公开内容,深化实施细则
我校根据推行政务公开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切合实际,稳步实施,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以公开师生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社会普遍关注和容易产生不正之风等为重点的精神,确定我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根据我校的实际,校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是:涉及教育收费、招生和录取工作,帮困助学、学籍管理、学生推优和服务保障工作、学生推优工作,教学评估与管理工作、教师资格认定与招聘工作等等,理清本单位政务公开的内容框架,列出公开项目的目录,明确办事的具体部门及人员,告知办事的程序、要件和运作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