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 页 > 党旗飘飘 > 党建信息

党员联系特殊学生制度

作者:党总支     发布时间:2011-3-29 点击数:2212

l、特殊学生是指家庭缺损,父母离异,或学习困难、家庭生活困难的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军人子女及其他确属特殊困难的学生。

2、每学年初,每位党员一般在所任教班级中认定一位特殊学生作为自己联系关心的对象,每学期要与联系对象开展谈心,进行辅导、家访等,并与班主任进行沟通。

3、关心联系对象学习、思想、生活情况,如属毕业班学生还应关心其升学意向。

 

本文共1页 

关闭窗口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加入我们 | 问题反馈 | 地理位置| 违法举报

 沪ICP备05028997号沪公网安备 31010102003828号

上海市格致中学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10 - 2019

地址:上海市广西北路66号 邮编:200001 电话:67157666、63510228 传真:33040215

违法举报电话  63510228*2701 67157666*2701 email:gezhi@gezhi.edu.cngezhi@hpe.cn

中文域名:上海市格致中学.公益

     
当前在线人数:409;累计访问人数:33611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