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 页 > 校园安全 > 校园安全防范常识

校园安全小常识(七)

作者: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发布时间:2011-3-5 点击数:4104

对轻微的火情怎样紧急应付

形成火灾的,应及时报警。对突然发生的比较轻微的火情,同学们也应掌握简便易行的,应付紧急情况的方法。   

1.水是最常用的灭火剂,木头、纸张、棉布等起火,可以直接用水扑灭。   

2.用土、沙子、浸湿的棉被或毛毯等迅速覆盖在起火处,可以有效地灭火。   

3.用扫帚、拖把等扑打,也能扑灭小火。   

4.油类、酒精等起火,不可用水去扑救,可用沙土或浸湿的棉被迅速覆盖。   

5.煤气起火,可用湿毛巾盖住火点,迅速切断气源。   

6.电器起火,不可用水扑救,也不可用潮湿的物品捂盖。水是导体,这样做会发生触电。正确的方法是首先切断电源,然后再灭火。   

7.有条件的,还可以学习一些简易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本文共1页 

关闭窗口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加入我们 | 问题反馈 | 地理位置| 违法举报

 沪ICP备05028997号沪公网安备 31010102003828号

上海市格致中学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10 - 2019

地址:上海市广西北路66号 邮编:200001 电话:67157666、63510228 传真:33040215

违法举报电话  63510228*2701 67157666*2701 email:gezhi@gezhi.edu.cngezhi@hpe.cn

中文域名:上海市格致中学.公益

     
当前在线人数:2002;累计访问人数:33595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