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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致中学寄宿生宿舍管理条例

作者:宿管     发布时间:2011-1-7 点击数:4959

 

 

一.作息条例

1.  周一至周五早上6:00起床。600——630洗漱,整理内务。645之前必须刷卡离开宿舍,到学校食堂用早餐。

2.  周一至周五1715----1800寄宿生在学校用晚餐。晚上1830以前到宿舍刷卡,1900到自修教室自修。学生回寝室后,不得擅自外出。

3.  晚上2100第一次预备铃洗漱整理;2150就寝预备铃响过之后,要迅速作好睡前的准备工作,2200熄灯铃响过之后,要统一熄灯,安静就寝。有特殊需要的同学可以在自修教室自习至2300

4.  每周六下午寄宿生可以有4小时的自由活动时间。周六上午、周日全天寄宿生在宿舍自习。双修日回家的同学必须在周日晚上1900以前报到。

 

 

二.纪律条例

1.严守作息时间,早上准时离开寝室。

2.上课时间,学生不得无故进入宿舍,有特殊情况须得到有关老师的批准。(上课中途就医的同学要得到校医的允许,因为其他原因而需中途回寝室的同学要得到班主任或宿舍管理中心主任的允许。)因以上两种情况离校的同学都要认真填写《寄宿学生因病(事)离校登记单》,上联留在学校,凭下联回宿舍,物业管理中心值班人员要保管好下联。学习期间不能随意离校回家,有特殊情况须家长直接到校请假,获得宿舍管理中心的批准,方可成行。

3.文明用餐,晚餐后学生及时回宿舍,学生回寝室要自觉打考勤卡,如因特殊情况无法准时回宿舍,要事先来电向管理老师说明情况。

4.准时参加自修,严格遵守自修纪律,不讲话,不讨论问题,不吃零食,不走动,不调换座位,不使用手机,不听音乐、歌曲。

5.不得在宿舍区内搞体育活动;不准在寝室里打扑克玩游戏机。

6.男女宿舍之间严禁串门。有事必须通过生活老师。

7.走出寝室,必须衣冠整齐,不准穿拖鞋、睡衣裤走动。

8.不得到周围舞厅、游戏机房、KTV包房、网吧等一切不适合中学生活动的娱乐场所娱乐。违者一经查处立刻通知家长并取消其住宿资格。

 

 

三.安保条例

1.学生课间不得随意进入寝室;学生一旦离开寝室要自行锁门。

2.住宿生不得留宿他人,遇特殊请况须征得宿管老师的同意。

3.凭本人证件换取本宿舍钥匙,早晨离开宿舍时交还钥匙换领证件。宿舍钥匙限本宿舍人员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不得私配钥匙,钥匙遗失必须马上报告宿管老师。

4.私人物品妥善保管,防止失窃。学生应该把现金存入银行卡中,不要把200元以上的现金放在寝室内,贵重物品不得带入寝室,如有遗失,责任自负。宿舍发现失窃事件,要及时报告,并保护好现场。如由于学生疏忽或其他特殊原因而携带了贵重物品,应立即交给老师放入学校的保险柜中(暂存)。

5.宿舍严禁火种,严防火灾,离开寝室时关闭所有电器。不准使用任何自带电器。

6.受到停宿处理的住宿生,应在规定时间离开宿舍。受到退宿处理的学生,应于一周内将行李搬离宿舍。

 

 

 

四.请假条例

1.周一至周五放学用完餐后寄宿生630要回到宿舍。学生不准再擅自离开寝室。如有特殊情况,须由父母或在沪监护人当面请假,获准后方可离去。

2.周六、周日或其他节假日,学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自由活动,或由家长、监护人接回家中(监护人资料必须在学校留档)。

 

 

 

五.卫生条例

1.各寝室都要拟订寝室卫生公约,排出卫生值日表,作好每日寝室内外清洁工作。

2.每周日进行一次宿舍大扫除,每月最后一周组织一次较全面的卫生整洁和内务整理。由宿管小组织评比。评比分数计入文明班级评比。

3.  寄宿生要自觉养成文明行为,不得在房间洗脸、漱口、洗衣服,不得往窗外或走廊里扔果皮、纸屑、杂物或者泼水,不随地吐痰。寝室内垃圾装袋,由值日生及时清理,不得堆放在走廊或门后。湿衣服不准晾在寝室内。

4.保持厕所清洁,做到便后随手抽掉。

5.搞好个人卫生,认真搞好内务,保持床位的整齐和寝室整洁、清洁。

6.建立寝室卫生检查记录和宿舍卫生评比制度,表扬卫生出色寝室,对不遵守卫生规则或不认真完成卫生工作的寝室,视情节给予重扫、罚扫处分,情节严重者停宿。

7.  注重公共场所的环境质量,走廊、楼梯、宿舍区做到无纸屑、无痰迹、无果壳、无水迹、无球印。不得向窗外、过道倒水或乱扔果皮纸屑;不得往下水道内倒杂物,手纸须扔进纸篓。

 

 

六.公共财产保管使用条例

1 爱护宿舍公共财物和公共设施,不得随意涂划,不得随便变动宿位,不得任意搬动室内固定物件。

2.  节约用水,用后关紧水龙头。

3.  节约用电,寝室人时要随手关灯。早上700后,晚上1000后照明电源切断。只留空调电源。

4.宿舍区内一切设备不得擅自拆装,不准在墙上或家具上刻划、粘贴或钉凿。如生活设施有损坏遗失,及时到宿舍管理室填写报修单。

5.凡有公物损坏,视其情节轻重予以赔偿或处理。

 

 

七.内务管理条例(寝室内务评比标准)

1.窗户:(包括走廊上的窗户,房间里的小气窗,盥洗室里的窗)窗户要保持清洁并注意窗台无积灰。

2.门:门框无积灰,同时门上的小窗要干净,门上不得自行粘贴纸张。

3.鞋子:床前只能放一双鞋子,并且要保持整齐。其余鞋子收好。

     4.被褥:起床后,枕头、被子及毯子统一朝向门的方向,枕头放在被子上,被子、毯子要求折叠整齐。

5.灯开关:保持干净,无积灰。

6.橱、椅子;保持干净、整齐,橱门关好,椅子插进书桌中。

7.地面:寝室和盥洗室里的地面都要保持干净。

8.洗漱用品:牙刷(杯),肥皂盒,沐浴用品等不要乱放.

9.热水瓶:放整齐,外壳保持清洁。

10.垃圾袋装化并及时清除。

11.卫生洁具:拖把放在浴室里或弄干架在水槽上,扫帚放在门背后,簸箕放在毛巾架下;抹布,统一叠放好在盥洗室里的窗台或水槽上。

12.书架:书架上不允许放杂物,只许放书,且控制数量并保持整齐,保证无积灰。

13.书桌:桌面要保持洁净,无积灰,除台灯和茶杯外不允许放其他东西,并要保持整齐。书桌下架子上也要求整齐,不能乱放杂物。

14.浴室:龙头关好,换衣服处地面尽量保持干净。

15.脸盆:脸盆放整齐,且不允许在脸盆中放衣物或杂物(除少量洗梳用品)。

16.水槽:水槽内 保持干净,无大量积水,(注意:洗过拖把后,再确定一下水槽的干净。)

 

 

 

八.其他

1.成立学生自律委员会宿管部,协助生活老师及宿管员管理寝室。每个寝室设室长一名,处理寝室各类事物,努力创建文明寝室。每个自修教室设自修班长一名,负责自修教室纪律和卫生工作.寝室长和自修班长定期(两周一次)召开会议,商讨工作。

2.生活班主任和宿管老师依靠“学生自律委员会宿管部”实行全面管理并开展各类活动,出好每天卫生检查通讯专栏,定期出好黑板报。

3.生活班主任与班主任经常保持联系,确保班主任对学生寄宿生活的全面了解。

4.对于受到停宿处理的学生,由学校发给家长通知,家长必须立即来校处理。

 

 

 

备注

1.对严重违反以上规定的寄宿生,学校将给予停宿或退宿处理。

 

2.本条例解释权归学校,对上述条例如有违反,将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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