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赛学科辅导管理办法
作者: 发布时间:2009-11-2 点击数:1603
竞赛学科辅导管理办法
为协调各竞赛学科的指导工作,打造和谐、有序、公平的竞争氛围,经学校认真研究特制定与竞赛辅导相关的管理办法,请各教研组和相关指导教师参照本办法认真履行:
1、竞赛辅导上课时间安排在工作日和双休日两个时段进行,其中工作日每周安排一次辅导并放在下午选修课时间进行,时间为1.5小时。双休日辅导在各学科不相互影响的前提下集中在周六或周日进行,且时间不超过半天。考前一月,确有需要增加辅导时间的部分科目,可酌情增加辅导一次,届时请指导教师在确保不与其它学科时间冲突的前提下提前申请。
2、为保证学生全面发展,给学生充足的自主学习空间,各学科辅导教师不得随意增加或延长辅导时间,同时超出部分不再纳入工作量计算范围。
3、若存在聘请教授上课情况,在征得学校主管校长的同意前提下,时间由辅导教师另行安排,不列入上述1、2范围。对不聘请教授上课的学科,辅导课允许增加一次,但不得与其它学科发生时间冲突。
4、外聘教授上课,其次数和费用原则上由学校总体控制,同时需提前两周以书面形式说明竞赛辅导安排、费用数量和来源比例,并报教导处、主管校长批准。 在高一阶段竞赛辅导学校不主张外聘教授。
5、寒暑假辅导次数采用总体控制、费用封顶的原则:其中寒假不超出10次、暑假不超出30次。
6、学生竞赛前停课期间辅导费用:双休日辅导费用另行计算,工作日不列入计算范围,但每周正常辅导课(选修课时间)例外。
7、竞赛前的停课和免考申请仍参照原相关规定执行,特别强调的是:只有赛前一周方可全部停课集训,而赛前两周语、数、外不在停课范围。特殊情况需经校长批准,教导处方可予以办理。
格致中学
2009、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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