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社团活动中心使用规定

作者:德育处     发布时间:2018-3-7 点击数:1243
 

学生社团活动中心使用规定

一、本规定所指场地是格意楼学生社团活动中心(以下简称社团中心)

二、社团中心的开放时间为1200 ~1300 下午1540~1730

三、离校前,社团中心应关好门窗及电源方可离去。

四、爱惜社团中心内的设施,及时清理垃圾,保持清洁卫生。

五、社团中心内使用原有设施以外的电器用品,请事先向学生会申请,并经学生会同意后方可使用。

六、社团活动场地借用:

1.凡借用场地应先向学生会提出申请,经核定后方能借用。

2.技艺性社团如需特定的排练教室,须经由学生会社团部和教导处统一安排后,分配指定场地定时使用。

3.借用体育馆、音乐教室、运动场(操场、球场等),应至总务处办理借用手续。

4.为维护活动中心之整齐,各廊道、墙壁与门窗玻璃等公共空间,禁止各社团任意张贴海报、布告或堆置杂物器具。

6.社团活动结束后,应主动负责清理所借用之场地并恢复原状,违者取消借用权。

七、如有未尽事宜,另行公告之。

 

上海市格致中心学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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