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格致中学大型集体活动工作规范

作者:德育处     发布时间:2018-3-6 点击数:547
 

上海市格致中学大型集体活动工作规范

 

1.     大型集体活动或社会实践工作的开展要以“完备预案、严格申报、全程关注、确保安全”为指导思想。

2.     凡组织学生参加的校外活动 (包括运动会、文艺汇演、春游、社会实践、成人仪式等),事先应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包括活动时间、学生交通路线、学生人数、指导老师分配及组织管理等),校外活动要安排专人先期实地考察,对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进行规避,合理安排大型活动和校外活动地点、项目内容、活动形式、交通安排及线路选择。严禁组织学生到不安全或安全措施不落实、有危险性项目的地方参加大型活动和校外活动。

3.     学生应自始至终在领导、教师的带领和保护下开展活动。学生在活动前由负责老师点名,对未到的学生查明原因并记录。如需坐车,应组织学生有秩序上下车,指导学生文明出行。

4.     活动前要加强安全教育和纪律教育,向学生提出安全保卫要求和注意事项,教育学生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让学生掌握自护、自救、互救安全防范的知识和本领。

5.     学生活动应注重加强家校联系,实现家校的有效沟通和配合。活动结束后要进行活动总结,评价学生对活动安全的执行情况。

6.     社会考察或春(秋)游时如有自由活动时间,要求学生以小组为单位,不要个别行动,教育学生发现问题或发生事故时要及时报告,班主任要加强巡视,分管领导要做好监控。

7.     学生在活动中如遇紧急情况,活动组织老师要迅速做好应急处理工作,本着学生优先的原则,尽最大努力确保学生人身安全,救助为先。并在第一时间上报活动负责人,由负责人呈报学校、通报相关家长。

8.     学校集会时(如升旗仪式),各班应按照事先要求在指定地点集合,做到快、静、齐,精神饱满,集中听讲。集会结束后,有序、安静离场。无特殊原因不可缺席,班主任或负责老师应到现场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9.     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公益劳动,必须坚持安全、无毒、无害和力所能及的原则。要加强劳动组织,重视劳动保护,教育学生遵守劳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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